根据《女生张裙子让男生诵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制定了《2022-2023学年园艺园林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案》。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向以下部门反映。
学院办公室电话:027-87697352
学工处办公电话:027-87697281
学校纪委办电话:027-87697214
园艺园林学院
2023年10月9日
附件:
为做好我院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园艺园林学院认真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女生张裙子让男生诵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女生张裙子让男生诵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经研究制定以下评审方案,按规定组织各班实施评审。
一、学院评审工作组
组长:南佑平
副组长:金天 张薇
成员:邱萌 王海萍 杨溪 胡超 李玉汉 姜书红 杨利娟 胡阳 熊亮 董春玉 阮晓兵
二、评审流程
1、评审名额
根据学工处《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园艺园林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共2人,其中2021级1人,2022级1人。
2、政策宣传
辅导员、班主任通过班会及网络的形式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进行宣传,让学生知晓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流程及评选办法。
3、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排名前10%的学生公示
评审工作组公布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排名前10%的学生名单。
4、学生申请
符合评选要求并有意向申请的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准备好综合素质测评分数单、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5、班级初评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初评,将结果报学院评审工作组审核。
6、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工作组对班级推荐的候选学生进行初审,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排序,将排名靠前或者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优秀学生作为本院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
7、公示
学院将本院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在学院内公示3天。
8、确定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本院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再上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三、宣传教育
学院围绕国家奖学金国奖学生先进事迹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在校生和新生学习先进,树立目标,刻苦学习,构建良好班风学风。
园艺园林学院
2023年10月9日